12-18 歲青少年涉嫌刑案,走的是少年事件處理法不是刑訴。律師解析特別程序與保護措施。
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特殊性
12-18 歲青少年觸法走「少年事件處理法」,由少年法院(庭)審理,注重教育保護而非單純處罰。
保護處分 vs 刑事處分
原則上採保護處分(訓誡、假日生活輔導、保護管束、安置輔導);但重大犯罪(殺人、強盜、擄人勒贖等)可移送地檢署刑事程序。
法定代理人的角色
父母或監護人應全程到庭,可發表意見、聲請調查證據。律師可與法定代理人共同擬定辯護策略。
律師協助範圍
(1) 第一時間進入少年法庭陪同;(2) 評估是否爭取保護處分;(3) 撰寫聲請改定處分書;(4) 抗告救濟。
紀錄塗銷
少年保護事件的紀錄滿一定期間不公開、不發給。律師可協助申請塗銷,避免影響升學或就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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