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/7 LIVE — 律師值班中 ↘ 毒品 · 詐欺 · 人頭戶 UPDATED 2026.04.28

每一句話, 可能成為
證據
開口前,先打電話

毒品、詐欺、人頭戶。從警局到法院,一位律師到底。

第一份筆錄會跟你到判決確定。別讓「沒有律師在場」的那一句話,毀掉整個案件。我們是專辦刑案的小型律所,不接離婚、不碰商務糾紛。

主理律師
// LEAD ATTORNEY 主理律師
60 分鐘到場 緩起訴 83% 不起訴 71% 透明收費 24h 即時聯繫 60 分鐘到場 緩起訴 83% 不起訴 71% 透明收費 24h 即時聯繫

我們
專做
三件事.

// SERVICES_INDEX

不接離婚。不碰商務糾紛。專注,是辯護品質的前提。我們把所有時間都花在三類刑事案件上。

01 / NARCOTICS

毒品

施用、持有、運輸、販賣各級毒品。爭取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。

尿液採驗爭議 販賣轉讓界線 緩起訴爭取 減刑辯護
02 / FRAUD

詐欺

一般詐欺、加重詐欺、組織犯罪。釐清主從共犯、實際獲利。

加重要件 共犯地位 犯罪所得 認罪協商
03 / STRAW ACCT.

人頭戶

帳戶遭利用、求職詐騙、感情詐騙的幫助詐欺案件。

主觀犯意 求職詐騙 感情詐騙 不起訴
04 / INTERROGATION

陪偵

警局、地檢署、法院全程陪同。第一次偵訊就到位。

警局陪偵 檢方偵查 聲押庭 交保爭取
18
YRS
刑事辯護年資
1.4K+
CASES
受任案件總數
83%
WIN
緩 / 不起訴比例
24h
LIVE
即時聯繫窗口
// HOW_IT_WORKS

五步驟·結案

從第一通 LINE 到判決確定的一條龍流程。每一步都有明確產出與時間表。
01
CONTACT

即時諮詢

LINE 24h 接案。10 分鐘內初步評估,免收費用。

02
ASSESS

案件評估

釐清案由、共犯結構、罪名構成。明確策略前不收委任。

03
ACCOMPANY

陪偵到場

警局、地檢署、調查局全程陪同。緘默權、筆錄審視。

04
DEFEND

出庭辯護

交互詰問、辯護意旨書、量刑爭取。從一審到上訴。

05
CLOSE

結案歸檔

緩起訴條件履行、執行通知協助、紀錄塗銷指引。

判決·摘錄

* 案號姓名地點皆已去識別化
DRG-2024-118
毒品施用 · LV.2
當事人 Y 男,二級毒品施用,無重大前科。
緩起訴附戒癮治療
FRD-2024-076
加重詐欺
當事人 L 男,被以三人以上加重詐欺起訴。
改判一般詐欺
FRD-2025-031
人頭帳戶
當事人 C 女遭求職詐騙交付帳戶。
不起訴處分
DRG-2025-009
販賣毒品 · 聲押
當事人 W 男,販毒案聲押庭。
聲押駁回 · 30 萬交保
FRD-2024-204
侵占罪
當事人 H 男,業務侵占金額爭議。
不起訴處分
VIO-2025-058
妨害公務
當事人 K 男,員警執勤過程肢體推擠。
不起訴處分
FRD-2025-122
投資詐欺
當事人 J 女,被認定為車手集團共犯。
緩刑 2 年
DRG-2025-073
運輸毒品
當事人 R 男,被檢方求處重刑運輸案。
大幅減刑 ‧ 改認轉讓
// PARTNER FIRM

合作律所
實績

以下為合作律師事務所實際辦案紀錄

本所長期與李仲唯律師團隊進行案件交流與聯合辯護。下列案例經當事人授權公開展示,個人資訊已去識別化。

詐欺案 ‧ 不起訴處分
CASE 01 / FRAUD

詐欺案 ‧ 不起訴處分

臺中地檢署

被告為人頭戶帳戶提供者,經偵查證明無幫助詐欺主觀犯意。

業務侵占 ‧ 不起訴處分
CASE 02 / EMBEZZLEMENT

業務侵占 ‧ 不起訴處分

桃園地檢署

汽車業務侵占爭議,舉證告訴人指訴瑕疵不足以認定犯行。

妨害公務 ‧ 不起訴處分
CASE 03 / OBSTRUCTION

妨害公務 ‧ 不起訴處分

新北地檢署

員警臨檢過程肢體推擠,認被告無妨害公務犯意。

違反銀行法 ‧ 緩刑
CASE 04 / BANKING ACT

違反銀行法 ‧ 緩刑

地院

吸金違反銀行法案件,量刑爭取緩刑處遇。

過失傷害 ‧ 不起訴處分
CASE 05 / NEGLIGENT INJURY

過失傷害 ‧ 不起訴處分

新北地檢署

車輛事故過失傷害爭議,舉證已盡注意義務無過失。

妨害電腦使用 ‧ 不起訴處分
CASE 06 / COMPUTER

妨害電腦使用 ‧ 不起訴處分

高雄地檢署

前伴侶遠端登入電腦爭議,認屬無故輸入但情節輕微。

加重詐欺 ‧ 不起訴處分
CASE 07 / AGGRAVATED FRAUD

加重詐欺 ‧ 不起訴處分

新北地檢署

三人以上加重詐欺起訴,主觀犯意不足切割共犯地位。

過失傷害 ‧ 不起訴處分
CASE 08 / NEGLIGENT INJURY

過失傷害 ‧ 不起訴處分

新北地檢署

車輛碰撞案件,舉證認與告訴人傷勢無因果關係。

// FAQ

常見
問題

遇到刑案的當下,被通知去做筆錄、家人被帶走、帳戶被警示——這些是最常被問的問題。
01家人被警察帶走,可以見面嗎?
在偵查不公開原則下,家屬通常無法直接探視被告。但律師具有法定接見權,得在偵訊期間進入留置室。建議家人在第一時間聯繫律師,由律師代為了解狀況、傳達訊息。
02第一次警詢,一定要請律師嗎?
第一份筆錄是整個案件的基底,對被告供述的修改空間極小。即使你認為自己「沒做」或「會講清楚」,仍強烈建議律師在場——避免誘導訊問、保護緘默權的具體行使。
03人頭戶一定會被判刑嗎?
不一定。是否成立幫助詐欺、洗錢防制罪,關鍵在於「主觀知情程度」。律師可協助釐清提供帳戶的時間軸、對方說詞、有無對價,以「不知情抗辯」爭取不起訴或無罪判決。
04收費怎麼計算?
採階段式報價(陪偵 / 偵查 / 審判 / 上訴)。委任前先評估案件、明確列出每階段服務內容與費用,不收浮動費、不要求預付高額保證金。初次諮詢免費。
05已經自首還需要律師嗎?
需要。自首僅是減刑要件之一,後續筆錄、共犯關係、所得計算都會直接影響量刑。即使坦承犯行,仍應由律師協助界定犯罪事實範圍,避免擴大指控。
// LAST_CALL

現在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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偵查階段的應對方式,往往決定後續審判結果。我們會在 10 分鐘內回覆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