帳戶被銀行列為警示後,存款被凍結、衍生帳戶連帶限制。如何在最短時間恢復使用。
Step 1:確認警示來源
聯繫開戶銀行查詢通報單位(地檢署 / 警察分局 / 金融機構)。通報來源不同,解除的窗口也不同。記錄通報案號、聯絡電話。
Step 2:聯繫案件偵辦單位
若為地檢署通報,需聯繫案件承辦檢察官;若為警察分局,聯絡承辦員警。提供身分證明、帳戶交易紀錄、與被害人對話紀錄、入金來源等。
Step 3:證明非詐欺所得
舉證重點:(a) 帳戶資金正常工作收入或合法交易;(b) 與報案人無資金往來;(c) 帳戶開設後使用情形;(d) 是否有 LINE / 求職詐騙跡象。律師可協助整理證據鏈。
Step 4:聲請解除警示
不起訴或無罪確定後,由律師具狀向案件單位申請解除警示。一般約 1-3 個月可恢復。期間若有民事和解,可加速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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