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張地檢署寄來的傳票會讓任何人緊張。但實際應對沒這麼複雜,掌握 7 個重點即可。
1. 看清楚自己的身份
傳票上會寫「被告」、「告訴人」、「告發人」、「證人」。被告身份最嚴重,需強制應訊;證人若無正當理由拒絕,可被拘提。
2. 確認案由與傳訊事項
傳票上的案由是檢察官目前認定的初步罪名,不代表結論。但可推知偵辦方向。
3. 期日不能配合可請假
若期日不便(國外、住院、出差),可在期日前 3 天具狀請假,附上具體事由與佐證。
4. 攜帶資料準備
身分證、案件相關書面資料(合約、LINE 對話、匯款紀錄)。律師會協助挑選有利證據先行提出。
5. 可請律師同行
律師接見權於偵查中即可行使。建議至少在第一次偵訊前完成委任,律師可在訊前會議協調策略。
6. 緘默權的具體運用
針對特定問題行使緘默權,不影響其他答辯。但全程緘默可能被視為態度,量刑時不利。律師會幫忙判斷對哪些問題保持緘默。
7. 偵訊筆錄逐字檢查
簽名前逐句確認,不對的當場要求修改。簽完才反悔,後續要排除筆錄就要打程序戰,難度大幅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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