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不少人因網購、代購或出國返台時攜帶含大麻成分產品,而突然接到警方通知或海關移送。當事人常以為只是保健油、電子煙油或外國合法商品,但在臺灣刑事程序中,是否含有 THC、CBD 來源與濃度,都可能影響後續偵查方向。
先釐清產品成分與來源
大麻相關製品在實務上通常會被檢驗是否含有四氫大麻酚(THC)等管制成分。若僅以包裝標示或賣家說法主張「國外合法」,未必能直接排除刑責風險,仍要回到檢驗結果、購買紀錄、輸入方式與持有目的綜合判斷。
律師會建議先保存訂單、物流、付款、對話紀錄與產品外包裝,不要急著刪除資料。這些材料可能有助於說明取得來源、主觀認知與是否具有散布、轉讓或販賣意圖。
持有、施用與輸入的法律風險不同
單純持有、施用、從境外寄送或攜帶入境,可能涉及的罪名與處理方式並不相同。尤其透過包裹寄送或行李攜帶入境時,檢警可能會特別追問是否知道內容物、是否受他人委託、是否曾分裝或轉交他人。
若偵查方向朝向輸入或販賣,刑責通常會比單純施用、持有更嚴重。因此筆錄中對於購買動機、數量用途、聯絡對象的回答,應避免模糊、推測或為了配合而承認自己其實不確定的事。
警詢筆錄不要只想趕快結束
收到通知時,許多當事人會想「我沒有要賣,去說清楚就好」。但毒品案件的筆錄常會成為後續檢察官判斷犯意、用途與情節的重要基礎,包含是否曾施用、是否知道大麻成分、是否有朋友共同購買等,都可能被放大檢視。
若問題涉及法律評價或自己記憶不清的細節,可以請求確認題意、看清楚筆錄再簽名,必要時也可請律師陪同。實務上,越早整理事實與證據,越能避免後續再花更多力氣修正不精確的供述。
有無緩起訴或戒癮治療空間
若案件重點接近施用或少量持有,仍需視毒品種類、前科紀錄、檢驗結果、態度與個案情節,評估是否有爭取觀察勒戒以外處遇、戒癮治療或緩起訴的可能。這不是自動適用,也不是只要承認就一定較有利。
辯護策略通常會同時檢視程序合法性、搜索扣押過程、尿液或物品採樣保存、檢驗報告內容,以及是否能提出穩定工作、家庭支持、治療意願等有利資料。
避免把小案變成重案
案件初期最常見的風險,是當事人為了證明自己不嚴重,反而說出「朋友也有一起用」「我幫忙代買」「我只是幫忙收包裹」等內容,讓偵查方向擴大到轉讓、共同持有、運輸或販賣。這些說法是否有利,必須放在全案證據下判斷。
如果已經收到搜索票、傳票、通知書,或家人被警方聯絡,建議先把時間線、物品來源與所有通訊資料整理好,再由律師協助判斷應如何說明。毒品案件未必不能處理,但初期說法與證據保存往往是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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