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麻萃取的 CBD 油、THC 油在台灣法律下定位曖昧,律師整理目前實務認定標準。
CBD 油 vs THC 油的法律差異
純 CBD(無 THC 殘留)目前台灣不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管制;但市售 CBD 油常含 THC 微量殘留,被檢驗機構驗出 THC 即可能認定為第二級毒品。THC 含量無論多寡均構成持有。
持有刑度與寬嚴
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1 條,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 20 公克以下,處 2 年以下徒刑、得併科 20 萬元以下罰金。20 公克以上加重,可能涉及販賣意圖。
初犯爭取緩起訴
單純持有、初犯、無重大前科,加上自白並配合戒癮治療,地檢署多會給予緩起訴附條件。條件通常包括:戒癮治療 6 個月、捐款 3-10 萬、義務勞務 80 小時。
被搜出時的應對
搜索票合法性是首要爭點。要求律師到場前先確認:搜索票記載地點、罪名、目的物是否相符;被告是否在場;是否錄音錄影。違法搜索的證據可能在審判時被排除。
需要律師協助? 加 LINE 立即諮詢 或撥打 0988-105-413。